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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飞行器工程(航空发动机)学院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9-15 15:47 浏览次数: 【字体:

各班级:

为进一步激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做好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提高我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质量,根据《南昌航空大学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现将我院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普通本科二年级及其以上学生具有资格申请国家奖学金

二、奖助标准

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

三、名额分配

1个名额

四、评选程序

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普通高校学生设立的荣誉最高国家级奖项,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各班级要严格把握评审标准,认真审查参评学生主体资格,其中具体要求为: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特别优秀,平均学分绩(学习成绩)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前列,且无重修、补考和不及格现象;

   (1)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本专业年级排名均位于前10%;

   (2)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本专业年级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特别优秀(具体标准以省资助中心文件为准);

   (3)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本专业年级排名超出前30%,不具备申请资格。

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的学生,需附道德风尚等方面有特别突出表现的证明材料,其他学生则不需另附材料。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五、评审材料报送

9月18日前各班级报送国家奖学金材料,填好2023年飞行器工程(航空发动机)学院国家奖学金申请学生基本情况一览表,并将表格上报至辅导员处。

9月20日学院初步审核并确定初审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名单及相关材料上报大学生资助中心。

 

          飞行器工程(航空发动机)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9月14


责任编辑:洪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