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行器工程(航空发动机)学院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
南昌航空大学飞行器工程(航空发动机)学院
院字〔2020〕15号
飞行器工程(航空发动机)学院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研招字[2020] 3号)的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院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制定此工作细则。
一、组织机构
为做好我院研究生推免工作,成立飞行器工程(航空发动机)学院2021年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教学工作、学生工作的院领导及各系部负责人、教师代表等为成员。其名单如下:
组长:吴锦武(院长)
副组长:赵艳影(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学院纪检委员)
成员:丁相玉(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
袁宁(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
飞行器动力工程系负责人;
飞行器设计工程系负责人;
院学术委员会主任;
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
教师代表;所有成员总数保证为单数。
秘书:朱延平
为做好我院研究生推免工作中的监查工作,成立飞行器工程(航空发动机)学院2021年推免工作监督小组。成员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学院纪检委员、院工会主席、院学生会主席组成。其名单如下:
袁宁(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
赵艳影(学院纪检委员)
李茂林(学院工会主席)
李思源(院学生会主席)
二、工作总则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各学院在推免招生过程中要对申请学生的思想品德进行严格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2)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根据教育部精神,各学院不得再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推免办法》中专业复试成绩改为综合评价成绩(A2)。各学院的《推免工作细则》须将学生本科阶段学业考核计分(A1)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同时,可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学院推免生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以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学生综合评价成绩(A2,满分100分,不设及格线)计算体系须合理设置各遴选指标所占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值,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
(3)推免工作应确保公平、公正、公开。所有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除有特殊要求的)可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
(4)对于符合《推免办法》第十三条申请条件的学生,学院须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至少5位,且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及相关竞赛参赛经验),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竞赛获奖奖项进行答辩,以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答辩后专家审核小组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由每位成员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
(5)整个推免过程在时间上分为推荐和接收两个互不交叉的工作阶段。本年度推荐工作及推荐名单上传工作于 10月8日前结束;接收工作安排在10月12日至10月25日。
(6)学院将《推免工作细则》、推免生名额分配、计分排名、专业复试细则等相关内容通过宣传栏、学院网站以及其他形式进行公布,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三、名额分配
(1)推免生名额以学校当年下达给学院的实际名额为准。
学院根据符合《推免办法》第十三条申请条件的学生数量及各专业毕业生人数所占比例将指标分配到各专业。具体指标分配方法如下:
S=SN*(T-Z)/(SN+SD)
D=DN*(T-Z)/(SN+SD)
T:学校下拨到学院的当年推免实际名额;
Z:符合《推免办法》第十三条申请条件的学生数量;
S:飞行器设计专业指标数;
D:飞行器动力专业指标数;
SN:飞行器设计专业当年毕业总人数;
DN:飞行器动力专业当年毕业总人数。
(2)指标分配数:优先按照各自专业采取四舍五入的原则进行分配,在此原则上还有多余的指标则根据小数点后一位数的大小分配到所属专业,如果小数点后一位数也相同,则优先分配给学生人数多的专业。
四、 推免工作程序
(一)推免生基本和学业条件:
截至推免工作当年的9月1日,学院遴选的推免生需符合的基本条件:
(1)在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
位、独立学院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品行表现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及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身体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毕业时能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
截至推免工作当年的9月1日,学院遴选的推免生需符合的学业条件:
以下学业条件需同时满足:
(1)按培养计划前3学年的必修课、专业限选课(不含任选课)无不及格科目(补考或重修已合格的视为及格)。
(2)2学年的思想政治理论必修课(具体包含课程依据教务处规定的课程名单)成绩的平均分在80分以上(含)。
(3)前3学年学业考核计分在本专业排名列前30%以内。
学业考核计分=∑(课程成绩×课程学分)/所计课程学分之和。
课程成绩指按培养计划前3学年的必修课、专业限选课(不含任选课)成绩,补考或重修合格的课程一律只记 60 分。
(4)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或以上(艺术、体育类专业400分或以上),英语类专业通过全国高校专业英语四级或以上考试。
(二)学业考核计分的使用及排序 :
(1)由学院教务员预先排除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在425分以下(即必须过英语四级),以及前3年中存在挂科(课程仅包括必修课、专业限选课,不包括任选课)的学生。
(2)前2学年的思想政治理论必修课(具体包含课程依据教务处规定的课程名单)成绩的平均分在80分以上(含)。
(3)根据3年学业考核分由高到低排序,名单进行公示。无违纪(其它条件参见学校研究生推免工作暂行办法)的学生根据学业成绩排名(前30%)进行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
(4)学院学工办根据提交的支撑材料核实学生的违纪情况及竞赛成绩。
(三)具备特殊专长和培养潜质的推免生申请条件:
满足推免生基本和学业条件,且获得以下学科竞赛全国奖项的学生可提出申请,经三名以上(含三名)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同意,报研究生院审核,并将其前3学年学业考核计分排名、相关业绩材料和教授推荐信(教授本人签名)在全校范围公示(不得少于三天),公示无异议后,可直接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确定其推荐资格(占该学院推免生名额)。
(1)获得由教育部、教育部高教司直接组织或主办的学科竞赛全国一等奖(排名前二)、二等奖(排名第一)。
(2)获得由教育部、教育部高教司委托举办或由教育部各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直接组织或主办的学科竞赛全国一等奖(排名第一)。
以上所述的一等奖对应该赛事的最高奖项,二等奖对应该赛事的次高奖项。各类学科竞赛设置的单项奖均不在认定范围。
(四)综合考核计分计算方法:
(1)前3学年学业考核计分A1。综合考核计分=A1*80%+A2*20%。
(2)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结合学院自身情况, 设定了《学生综合评价计分表》(附表 5)中学生自我评价、 政治思想表现、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 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各个项目及级别的权重分数, 并公布给申请推免资格学生。
(3)申请考生根据学院公布《学生综合评价计分表》 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交由学院进行评分。得出学生综合评价成绩(A2)。
(4)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学术成绩。学生与直系亲属 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 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 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对于社会质疑较多的赛 事、刊物,要从严把握。
(5)学术成果、获奖材料专家审核。学院2021年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申请人学术成果、获奖材料等进行审核。所有科研成果,包括论文、专利、获奖等必须与本专业相关。
(6)推免顺序和原则。根据学校相关办法,推荐候选人的顺序和原则如下:
(a)满足竞赛成绩条件、且提出申请的学生。如满足该条件的有多名申请者,则再按照 A1 确定推荐顺序。
(b)满足推免资格、且提出申请的学生,按照 A1× 80%+A2×20%确定推荐顺序。
(7)推荐候选人名单。学院根据综合考核计分排序,按学院下达给各专业推免名额的1.5:1初步确定推荐候选人名单,并通过宣传栏、学院网站以及其他形式进行公示(不得少于三天)。公示完成后,将确定的各专业推荐候选人名单(含候补名单及其排序)报研究生院审核。
(五)综合评价项目评分细则:
学院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中自我评价50分;参军入伍服兵役10分;参加志愿者服务10分,加分规则为:省级及以上一次1分,校级一次0.3分,院级一次0.1分,10分封顶;到国际组织实习5分;科研成果加分10分封顶,加分规则为:发明专利授权加5分,使用新型及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加3分;SCI收录论文加5分,EI收录论文加4分,核心期刊论文加2.5分,一般期刊论文加1分;论文及专利学生本人排名第一,或学生本人排名第二且指导教师排名第一;论文及专利署名第一为南昌航空大学。竞赛获奖加分规则见校研字[2020]11号文件,15分封顶。
五、推免生接收
(一)推免生接收限额:
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下达我院相关专业推免生接收限额,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社会公开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学院将积极动员获得推免资格的本校和外校推免生报考我院。
(二)推免生接收程序:
(1)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具有正式推免资格的学 生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填报我院 专业志愿,并在网上缴纳报名费,同时在规定时间内向我校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寄送相关业绩材料。
(2)研究生院会同学院对报考学生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向学生发出复试通知。学生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并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和体检。
(3)复试由学院按照《南昌航空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执行。如参加我院某一专业复试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人数大于该专业接收推免生限额,由学院按学生复试成绩排名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院。
(4)本校推免生报考本校的,接收阶段复试成绩按其专业复试成绩认定,无需再次复试。
(5)研究生院向拟录取的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推 免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接受待录取。
(6)研究生院将拟录取推免生名单提交学校推免生遴 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并在研究生院主页上进行公示。
六、监督与复议
(一)监督:
(1)学院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学院纪检委员、院工会主席、院学生会主席组成的推荐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学院的推免工作。
(2)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推免工作负责,涉及推免工作的原则、方法、程序和结果等重要事项都应认真研究,集体决策,推免过程要全程记录,并及时公布相关信息,确保学生咨询、申述渠道畅通。
(3)学院的推免工作如被发现弄虚作假或出现不公正行为的,将取消被推荐者的资格,研究生院同时缩减或收回学院的推免生名额,追究主管人员和相应负责人的责任。对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推免资格,已经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并由推荐单位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二)复议:
学生对推荐结果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申请复议,程序如下:
(1)申请人填写《南昌航空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 位研究生复议申请表》(一式三份),并在指定日期内上交。
(2)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按照《推荐细则》的规定,审定申请人所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视情况需要可对申请人重新进行考核。
(3)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应在《南昌航空大学推 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议申请表》中详细记录复议过 程及结论,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复议结论应在推 荐候选人名单报送研究生院之前告知申请人。
(4)申请复议学生如对学院复议结果不服,可向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申诉。
七、本细则由飞行器工程(航空发动机)学院负责解释。飞行器工程(航空发动机)学院字〔2020〕第 10 号 《飞行器工程(航空发动机)学院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作废,本细则由飞行器工程(航空发动机)学院负责解释。
飞行器工程(航空发动机)学院
2020年9月25日